摘要:“同是太阳照、同是党领导”,难道湖北省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版图?十年来,湖北省人民政府没有遵循《行政处罚》、《组织法》、《公务员法》、国办发[2002]17号文、国发[2004]10号文的规定,没有落实城管体制和机制及城管队员公务员身份,没有出台一部独立的城管法规——《城管综合执法条例》来规范城管执法,是典型的行政不作为,是一种惰政,是违反社会主义法制原则的。
关于督促湖北省人民政府落实城管队员公务员身份的
情况反映
总理:您好!工作辛苦了。
不知道这封信您能否收到?
大家都知道您是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方面的专家,对于如何管理好城市、经营好城市、如何构建“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执法体制;如何打造“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依法行政、行政合理、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执法队伍;如何落实“权责明确、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如何落实城管队员公务员的身份,依法履行公职,实现职权法定;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促进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方面是有深刻体会的。
我国城管自1983年组建以来,历经25个春秋。这支队伍见证了改革开放30年以来,城市的发展和进步,也深刻感受到城乡一体化建设、新农村建设、“两型”社会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全面推进小康社会建设,给广大人民群众带来的福祉;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党和国家的科学决策是多么的英明啊!全体队员是多么的激动呀!
城管这支队伍曾为城市的各项建设赢得了荣誉,在历次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园林城市、环境模范保护城市、优秀旅游城市、中部最佳投资城市创建工作中立下了汗马功劳;他们依法行政,流血流汗,最早迎来了朝霞,最后一个送走了黄昏;他们“上管天、下管地、中间还要管空气”,是城市卫士、是城市宪兵;他们擦亮了城市、护卫着城市,为城市的整洁亮丽而默默无闻地工作着;他们为广大的人民群众提供了一个优美的环境、一个优良的秩序、一个优质的服务、一个优化的管理,为广大市民营造了宜居、宜业的环境。这样的一支队伍难道不令人尊敬吗?
苦和累倒不怕,最怕是合法的身份得不到落实。
1997年7月至2004年3月期间,湖北省鄂州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作出决定,并报市人大通过——由市人事局、市委组织部、市纪委、市城管局、市建委组成专班,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考城管队员,经过笔试、面试、政审、体检、公示、公务员培训等环节,严格把关,于1997年9月和2004年3月分两次共录用127名城管队员,湖北人事网和鄂州市人事网都进行了公示。这127名城管队员都具备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市人事局、市纪委对他们进行考核、审查及公务员培训,并由市城管局组织了军训,省人事厅也颂发了公务员证,每位队员人手一份,国家公务员证上加盖了湖北省人事厅的公章,市人事局的熊副局长在公务员培训大会上明确告诉全体队员,他们是国家公务员。
然而,2008年4月14日,湖北省人事厅公务员管理处对鄂州市人事局报送的公务员单位进行审批时,鄂州市城管局127名城管队员的公务员身份未得到确认,不予审批。当鄂州市城管的一名队员邱雪斌到省人事厅公务员管理处上访时,该处的一名姓姜的处长说:“天门城管打死人,省委一位领导打招呼,暂时对城管队员的公务员身份不予审批”。
真是笑话,天门事件不过是一个“个案”而已,并非普遍现象。到底是“权”大?还是“法”大?中国是需要人治,还是需要法治?
自1996年《行政处罚法》出台之后,我国大部分省市依据国发[2004]10号文——《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办发[2002]17号文——《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地方组织法》、《公务员法》的规定,落实了城管的体制和机制,将城管队员纳入行政编制,落实了公务员身份,依法履行公职,实现职权法定。
目前,江苏、浙江、山东、重庆、河北、北京、上海、深圳、广州、大连、青岛、天津、武汉……等省市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国务院的规定,落实了城管体制和机制及城管队员公务员身份,部分省、市在城市管理领域设置了城管警察队伍,实现了城管公安协同机制,依法行政、城管为民。
“同是太阳照、同是党领导”,难道湖北省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版图?十年来,湖北省人民政府没有遵循《行政处罚》、《组织法》、《公务员法》、国办发[2002]17号文、国发[2004]10号文的规定,没有落实城管体制和机制及城管队员公务员身份,没有出台一部独立的城管法规——《城管综合执法条例》来规范城管执法,是典型的行政不作为,是一种惰政,是违反社会主义法制原则的。
虽然,湖北省出台了鄂政发[2004]54号——《关于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鄂政办发[2007]22号文——《关于进一步规范和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通知》,但我省大部分地、市、州却没有积极回应,省政府也没有积极检查,江山未改、转圈推磨,政令得不到畅通,城管体制和机制及城管队员公务员身份得不到落实。
落实城管队员的公务员身份,事关城管队伍的稳定、生存与发展;事关城市管理水平和城市整体形象,执法的规范性和严肃性;事关法治政府建设及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顺利实施;假如没有合法的执法身份,这支队伍谈何战斗力和执行力呢?
鉴于此,湖北省政府应该从社会经济发展大局出发,以“两型”社会建设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为切入点,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国务院的规定,遵循《行政处罚法》、《组织法》、《公务员法》、国办发[2002]17号文、鄂政发[2007]22号文、国发[2004]10号文、鄂政发[2004]54号文的规定,落实城管队员的公务员身份,纳入行政编制、依法履行公职、实现城管执法职权法定;不断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民主法治、诚信友爱、安定有序、充满活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不断促进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全面推进小康社会建设。
依法依规落实城管队员的公务员身份,实现城管执法职权的法定,构建城管体制和机制,有利于促进城市社会经济的发展,有利于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有利于构建宜居、宜业的人文环境。
湖北省人事厅公务员管理处毕竟是在省政府的英明领导之下,请公务员管理处不要以权代法,现在是积极推进依法行政、构建法治政府,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年代。
“职务是人民的信任,权力是大众的委托”,我国宪法规定:“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保护人权的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社会主义法制原则。”请温总理关照,湖北省政府执行,遵循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省人民政府的文件精神;遵照“十七大”方针,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将鄂州市城管局127名城管队员的公务员身份予以确认。
谢谢总理!!!
致
礼!
湖北省鄂州市城管局全体队员
邱雪斌(执笔)
联系电话:13908682440
二00八年十月二十日
(附:全体队员名单)
邱雪斌 邓学文 杨裕文 周锦春 吴金林 胡钟文 刘先水 邵春姣 刘建军 汪觉先 刘 刚 程 亮 程 锦 曾 光 刘丽敏 刘中强 夏靖 王 华 宋登刚 邵国齐 熊新建 陈艺军 熊才智 杜金海 孙刚声 王德润 熊必文 周克斌 宋俊祥 张伟 刘长河 徐武鑫 范国俊 吕守雄 夏军民 吕婷婷 熊 晖 吴云秀 周秀枝 曾 齐 赵金凤 陈丽萍 周 易 王华(女) 陈自明 许 兵 郑 军 艾国安 刘军 洪 健 金德利 余秋萍 杜 畅 张阳春 邱建国 胡伟英 周俭 程炼 赵灵芝 李 潜 周 伟 孙美忠 陈艾荣 邓立君 熊学军 熊裕毅 胡盛仪 熊 慧 郭 畅 苏险峰 王 俊 叶征军 陈建双 苏美兰 唐姣玲 徐志刚 李浩然 杨 雪 黄良刚 刘青松 熊学群 王志和 张炳刚 杜欣然 肖庆华 周智明 董艳丽 罗琼珍 王 勇 王新洲 熊莹 朱祥旺 雷建武 胡寒 洪强 方石玉 王汉洲 熊才和 杨代华 李 力 余德胜 盛春梅 刘泽清 熊羽彬 熊晖 胡志渊 陈志莉 范振涛 吕 露 吕继军 杨涛 李荣 张敏 桂欣 熊启政 江贤松 戴细菊 潘 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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