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加强城市管理、建设美好家园,努力构建和谐城管,法治城管,营造与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城管体制和执法机制,促进城市管理又好又快发展;积极打造创业城市、宜居城市、和谐城市,为人民群众提供一个宜居宜业的优良环境是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
目前城市管理疲软在全国带有普遍现象,暴力抗法事件时有发生,社会影响极坏。一则是因为国家立法不作为,没有一部完整的《城市管理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法》、法律体系不完善。
“法无明文规定不能随意行政、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二则是没有落实城管体制和城管执法机制;三则是中国向来是人治,而不是法治。人在治在、人走治走,以权代法、无为而治;四则是因为缺乏公众参与、民主监督不到位。五则是需要一支优秀的立法队伍和一支优秀的公务员队伍。可以这么说,我国的很多行政法规有待于升格为法律,我国的立法和地方立法相当滞后,法律、法规太抽象,缺乏有力而翔实的法条作支撑。
加强城市管理、建设美好家园,努力构建和谐城管,法治城管,营造与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城管体制和执法机制,促进城市管理又好又快发展;积极打造创业城市、宜居城市、和谐城市,为人民群众提供一个宜居宜业的优良环境是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
建议国家早日出台《城市管理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法》,落实城管体制和城管执法机制,依法行政,城管为民,实现城市管理职权法定。
湖北省鄂州市城管局
邱雪斌 13908682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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