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体性事件存在许多“如果” 【转载】

作者:邱雪斌2009-06-2116:43:07发布于:博客中国分类:行政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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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湖北石首市群体性事件终于平息了。事件起于6月17日晚上,前后经历了数天时间,围观人数最多时达到数万人,“公安部、武警总部、湖北省、荆州市的党政主要领导迅速成立了事件处置领导小组,并亲临现场指挥”……没有亲临现场,没看电视画片,仅凭这几个文字,就足以让人心惊肉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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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石首市群体性事件终于平息了。事件起于6月17日晚上,前后经历了数天时间,围观人数最多时达到数万人,“公安部、武警总部、湖北省、荆州市的党政主要领导迅速成立了事件处置领导小组,并亲临现场指挥”……没有亲临现场,没看电视画片,仅凭这几个文字,就足以让人心惊肉跳!

据报道,事件的起因是死者家属对警方有关“排除他杀,初步认定为自杀”这个初步认定的质疑,由于家属拒绝对尸体进行火化,尸体长时间停放在酒店大厅,引来众多群众持续围观,最终造成场面失控。

为了什么普通的个案会酿成重大的群体性事件,为什么群体性事件总是接二连三地发生?

第一,当断不断,反添其乱。如果当初对家属的质疑和诉求真正高度重视,立即承诺重新进行法医鉴定、立即请专家对死者遗书的真伪进行鉴定,同时依法果断强制将尸体转移到殡仪馆妥善保存(待到群众大规模聚集了,出警就困难了),应该不至于造成如此大规模的群体性事件。

第二,应付搪塞,自食其果。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任何时侯都不能把群众当傻子、当白痴。象石首事件,如果自杀迹象明显,死者家属通常是会认命的,除非是疯子,要停尸酒店瞎折腾。如果警方下结论慎重一点,官方的信息及时一点公开一点,也可能事件就是可控的。

第三,积怨不解,后患难除。正如去年的瓮安事件、孟连胶农事件一样,群众利益诉求长期得不到解决,民众就象一堆干柴,遇到一点火星,就会燃起熊熊烈火。网络作为出气筒,已经发泄了不少民愤了,但如果民众的现实诉求渠道不畅,矛盾和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最终还是要从网络的虚拟世界下来走向街头。


本文作者:邱雪斌

文本出处:博客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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